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污水处理站增加350立方米/日排放量扩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
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下边村余龙组卖酒岭
项目概况: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拟在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下边村余龙组卖酒岭建设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污水处理站增加350立方米/日排放量扩容工程,项目增加屠宰量约为54万头,目前企业为“代宰模式”即屠宰场仅负责代宰加工,肉品、内脏器等返回生猪批发商和肉贩手中,项目增加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处理设备投资约50万元,项目不增加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本项目占地为44205平方米、建筑面积12734.8平方米。项目定员80人,年生产364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
通讯地址:博罗县湖镇镇下边村余龙组卖酒岭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632363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15019465098
电子邮箱:42538050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博罗县肉类联合加工厂
2024年3月6日